泠耐心地一颗颗解开,领带也被她扯松,眼镜仍在枕边随时会被压碎;文泠的上衣和文胸被脱下、扔在一旁,露出白皙丰满的双乳和娇艳欲滴的粉红乳珠,长半裙则被掀起,私处一览无遗,修长的双腿勾住他的腰。她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他一手扶住她的胯,一手将她的乱发拨到脑后,然后俯身珍重地吻她的额头、脸颊、嘴角和下巴。
“像你这样的角色,一般都是被绿的吧?熟睡的社畜丈夫什么的。”文泠一边喘息一边嗤笑着,用一只手扶住林哲琛的脸,看着他的眼睛问,“做女作家的三感觉如何?”
林哲琛的眼睛已经被情欲浸透,只是用一个深吻作为回答兼堵住她的嘴巴。他从未想过、到此刻也不敢百分百地相信他自己真的够得到她,何况她绝非囊中物,恐怕是他被她狩猎、得到,接下来要吃干抹净才对。但这些都无所谓,在她这里,他心甘情愿做一只中了她射出的子弹的猎物。他可以任她摆布,一切都可以按她喜欢的方式进行,他只想看到她脸上那种比平日里不经意流露的天真的媚态妩媚和诱惑百倍的神情,他从未想到这样的神色会在她的脸上浮现。从前她只是遥不可及的圣女,今天以后他才知道她也可以是他身下求欢的荡妇。
——不,她不会腆着脸求欢,她要他自己缴械投降。
林哲琛不算是文泠从前会喜欢的那一类男人。她一直青睐陈雁余那样阳光爽朗、待她如兄长般的男性,相较之下,林哲琛显得有些过于寡言和内向了。但是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男人的好,她并不介意偶尔也换换口味。从那天在书店第一次和他对上目光开始,她就在这样的男人身上发掘出了另辟蹊径的快乐。他的疲惫,他的憔悴与茫然都值得玩味,他棕色框的眼镜、蓝色条纹的领带与白衬衫也有着别样的性感。有时候她觉得他才更像是一个隐忍顺从的丈夫,而陈雁余应该是那个外放、大胆一些的情夫。一个状似丈夫的情夫,和一个仿佛情夫的丈夫,这种角色的倒错让她兴奋。
林哲琛下身的节奏越来越快,他的性器尺寸尚佳,文泠对此还算满意。此刻,那玩意儿正在她的体内激烈地捣弄着,每一下都撞在她的敏感点上。看来这样的他竟然意外地是情爱的天才——她动手脱他的衣服时,他才不误惭愧地向她坦白,将满三十岁的自己其实还没有过性经验。
“差一点就要变成魔法师了哦。”她笑道。
她做了他的启蒙老师,不过他在这等事上天资聪颖,她只要稍作指导他便得了要领,给她莫大的满足。她看着做起最后冲锋的他,双手捧起他的脸,在剧烈的颠簸中轻轻地问:
“你是什么?”
他已经失去了理性思考的能力,断断续续地回答:“我是······我是你的狗。”
“再说一遍。你是谁的狗?”
“我是文泠的狗。”
“goodboy。”
她笑了。
林哲琛的长相不算是一目了然的英俊,但在同事中间绝对称得上出众。加上性子温和、任劳任怨,虽然不是陈雁余那样的正统帅哥,但也很得到了一些女同事的注意。
“他适合结婚。”她们在背后评价道。
这天,林哲琛在茶水间泡咖啡,正准备端着泡好的咖啡回到工位时被程妮叫住了。程妮是和他同期进入公司的女同事,钝感如他,其实也早就意识到了她对他态度的特别,只是他一直都保持着礼貌的疏离,何况现在他的眼中早已只有文泠一个人。
“怎么了吗?”
“你泡的什么咖啡?挺香的。”她问。林哲琛觉得莫名其妙,但也只是如实回答。她接着又扯了扯天气、同事、上司,更让他摸不着头脑——虽然是同期,但他和程妮的交流仅限于工作上的必要,几乎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过这么多闲话。
但这程妮性格爽朗,心直口快,没客套两句就直奔主题。她环顾四周,确认没人在以后干脆地说:“我对你挺有感觉的。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看?”
林哲琛有点预料到了,但真正听到时还是觉得不知所措。他嗫嚅着说:“这不合适······”
程妮不假思索地反问:“怎么不合适了?”
文泠的脸和身体在脑中浮现,他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朵根。他吞吞吐吐地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谁知那程妮竟然追问:“是谁?”
他无奈地回答道:“不是我们公司的·····但你们可能认识她。”
程妮在脑中快速地过了一遍她和林哲琛公司外的女性共同好友,怎么也想不到他说的到底是谁,只好说:“好吧。那祝你成功。成了别忘了请我们喝喜酒。”好在她本来就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她耸了耸肩,离开了。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答案就藏在自己办公桌上前几天路过书店时顺手买的获奖新书的封面上。
当晚,同期中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闫龙约他出去喝酒。闫龙早几年和大学同学结了婚,第二个孩子去年刚刚出生。约他喝酒无非是想短暂地逃离家庭生活,向不仅未婚,在他们眼中甚至连恋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