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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中途总要裹挟些沿路的泥沙,要走到东山关口,才会有东海来的雨水浇灌,顿时又丰盈起来。

这匹马沿着熟悉的水草气味已经走了四天了。它背上的人早没了声息,得得地任它颠簸,只有盔甲还能晃出几声轻响。

这个人生前很喜欢它,时常亲自来给它洗澡,喂它上好的饲料,拉它去草场撒蹄子。这个人最后的愿望是回京,所以它就沿着这条河走,慢慢地走,总会走到的。

京城有添了鸡蛋的草料,有和它一同驰骋过的千里马,有这个人心心念念的女郎,它知道京城的方向,它慢慢地走,总有一天能走到的。

总能遇到的。

它停了停脚步,看了看前面并辔而来的两乘马。

这就遇到了。

它熟悉的千里马停下了脚步,因为被马上人拉紧了缰绳而嘶鸣起来,前蹄不住地踏步,想要和老友一叙,而另一匹马则迎了上来,马上的人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洋装,甚是怪异。

“景漱瑶……你别过来。”法兰切斯卡翻过马上的遗体,沉声道,“你就留在那里,别过来。”

“你当我还是十年前抱着先生背过气去么。”女帝冷声斥道,夹了马前来,“不就是竟宁的遗体,迟早都要见的。”

她的声音冷静得可怕。法兰切斯卡想,她十年前就是这样的声音,抱着冯玉京,要他去杀了老皇帝,那么十年后呢,她又要他去杀谁?崔简?崔平?崔符?他不知道,只是血契在身,互相饮了对方的血,他便要起誓在她活着的时候侍奉于她。她要杀谁他都会照办,也只能照办。

数支长羽箭密密地扎在少年郎身上,原本白色的尾羽都被风沙侵蚀得稀烂,只剩黑漆漆的木杆以各种不同的角度直指天空,像是一捧枯萎的花。

人类的生命总是短暂又脆弱,这和他所在的一族是全然相反的存在。他们的族人全都不老不死,拥有无尽的青春时光与俊美无俦的容颜,只是没有心,也几乎无法繁衍——而人类,既没有多少力量,也总会衰老死亡,却可以繁衍到如此数目,还会为了虚无缥缈的感情而挣扎。

譬如眼前这个和他订了血契的女人。

女帝翻身下马,轻轻接下了少年人的遗体,让他靠在自己身上,还不忘拍了拍马脖子,“辛苦你了,带他回来。”那马打了个响鼻,自走到一边吃草饮水,而女帝缓缓坐下来,像怕摔坏了人似的,放平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体,一根一根地把羽箭拔下来。

数不清了。

这场仗下来又新添了多少伤痕,大约数不清了。

罢了。

女帝轻声道,“我们现在在幽州境内。”

“是,看方位在幽州,离幽州城不远。”

“你现在拿着栖梧宫的牙牌跑一趟幽州城,直接翻墙进去,让高南星替我悄悄准备一副棺木,要快,再派人秘密接我们过去。我们临时改变路线。”她的声音倦怠难掩,“让我和他独处一会吧。”

法兰切斯卡深深地看了女帝一眼,道,“有什么危险,你就割破手掌,闻到你的血的味道我就马上能赶到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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